关于2019年度第二批绿色建筑评价标识项目的公告
发布日期:2019-04-04
根据安徽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转发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进一步规范绿色建筑评价管理工作的通知》(建科函〔2017〕2944号)、安徽省建筑设计研究总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印发〈绿色建筑评价标识办法(试行)〉的通知》等文件要求,经项目单位申请,专家评审,网上公示,确定“蚌埠恒大滨河左岸14-20号楼”等项目达到《绿色建筑评价标准》(GB/T 50378-2014)相应星级要求,现将项目信息(见附件)予以公布。
电话:0551-63410297
2019年4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