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建筑设计研究总院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事务常年法律顾问询价比价采购公告
2024年3月4日
一、项目概况
公司系在深交所创业板上市的国有控股公司(证券简称:建研设计,证券代码:301167),为提升规范运作水平,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权益,现拟遴选一家专业律师事务所为公司提供证券事务常年法律顾问服务。成交的律师事务所应为公司提供以下服务内容:
1.证券法律咨询,就公司资本运作(包括但不限于增资扩股、减资回购、合并、分立、收购、兼并、投资)、规范经营管理方面的决策等重大事项提供法律咨询意见和建议。
2.应公司要求草拟、审查、修改有关证券的法律事务文书。
3.为公司每年召开的股东大会(包括临时股东大会)出具法律意见书。
4.帮助公司健全内部管理制度,提高决策、经营和管理水平,协助公司培养证券法律人才。
5.对公司证券事务的其他有关法律问题提供法律咨询服务。
二、服务期限
合同约定的法律服务期限:三年。服务期间,若成交人的服务响应速度、提供法律文件质量、服务专业性等未能达到公司要求的,每个顾问年度终结前一个月(即每年12月1日至当年12月31日,下同),公司有权单方解除合同,终止双方下一顾问年度的法律顾问业务。成交人应至少在每个顾问年度终结前一个月内向公司发函询问合同到期时是否续约,并且积极配合办理续约、解约的一切手续,否则公司有权扣除年度服务费用的20%作为违约金。
三、被询价单位资格及要求
1.经司法部门批准成立,在中国大陆合法注册的律师事务所(不包括在港澳台注册的律师事务所)或其安徽省内分支机构,营业执照合格有效,并已在中国证监会进行备案。
2.被询价单位(含其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下同)近三年内(2021年1月1日至今,成立未满三年的律师事务所按照成立时间计算,下同)具有为A股上市公司或大型企业提供常年法律顾问的业绩。
3.被询价单位近三年内未受到过司法行政机关的行政处罚、律师协会的处分、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
4.被询价单位拟指派的律师服务团队成员近三年内未受到过司法行政机关行政处罚或因涉嫌违法违规问题正在接受监管机构调查(提供声明函)。
5.信用要求:
被询价单位不得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
(1)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2)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3)近三年内被询价单位或其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行为。
6.本次投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中标后不得分包或转包。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必须符合的要求。
四、监管与考核
1.开标后由成交人与公司签订业务合同,合同中明确双方权利义务责任、服务费用、付款方式等。
2.若被询价单位项目负责人或其团队其他成员工作出现重大过失,给公司造成损失或恶劣影响的,扣减当年度服务费用;触犯法律的,自行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3.被询价单位项目负责人或其团队其他成员不得以任何名义向项目相关单位或个人索要财物,不得接受馈赠或宴请。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即取消成交人聘用资格,触犯法律的,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4.其他监管与考核按照公司与成交人签订的服务协议约定为准。
五、报价及付款方式
1.报价表格式(综合包干价):
序号 | 工作内容 | 服务费单价(元/年) | 总价(元) |
1 | 证券事务常年法律顾问 |
2.按年度支付,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一个月内一次性支付。
六、被询价单位文件要求
1.被询价单位文件需以文件格式编排打印,一式两份(正副本)。对各家被询价单位的报价文件将不予以返还,公司将妥善保管、处理报价文件,递交报价文件视为许可公司对投标文件进行合理使用。
2.文件装订顺序依次为:
(1)封面,目录,报价确认函(附件1),被询价单位授权委托书(附件2);
(2)被询价单位情况介绍(人员、营业收入等),执业许可证、营业执照等复印件;
(3)被询价单位2021年1月1日以来服务业绩证明(提供合同复印件);
(4)最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违规、行政处罚或处分、不良信用记录等活动的证明或承诺书(需加盖被询价单位公章);
(5)团队人员配置:清晰表述项目团队人员、工作业绩(须附证明文件),以及未受到司法行政机关行政处罚或因涉嫌违法违规问题正在接受监管机构的调查的声明(需加盖被询价单位公章);
(6)法律服务方案;
(7)本次服务报价。
七、评标办法
综合评标法,有效最低价优先,最高限价40万元/3年。
项目 | 分值 | 计分内容 | 评分标准 |
商务部分(80分) | 15分 | 综合服务能力 | 成立时间、规模、在证券事务法律咨询方面的专业程度,经验和相关资源及综合能力进行打分。从事时间长、社会影响力高、专业程度高、经验丰富和集成能力强得15分;较高(较强)得6-10分;一般得1-5分。 |
10分 | 相关业绩 | 近三年(2021年2月1日至今)具有A股上市公司证券事务法律咨询服务业绩,每一项得1分,累计最多得10分。 注:服务业绩需提交委托合同或委托方证明材料复印件(只复印关键部分即可),或者委托方提供的其他证明形式的材料复印件(未提供不得分)。 | |
10分 | 负责人 | 专业背景深厚,从事时间长、经验丰富,沟通协调能力强,有5个以上类似服务业绩的,得8-10分;专业性较强,沟通协调能力良好,有3个以上类似服务业绩的,得5-7分;综合水平一般,仅能满足采购文件的最低要求,得3-5分。 | |
15分 | 法律团队 | 法律团队的上市公司法律顾问服务经验丰富,团队专业构成齐全,具有相关服务经验律师不少于3人,团队整体实力强,计10-15分;团队服务经验一般,团队人员的专业结构基本合理,具有相关服务经验律师不少于2人,团队整体实力较强,计5-10分;团队人员较少,人员结构一般或有欠缺团队整体水平较低,仅能满足采购文件的最低要求,计1-5分。 | |
25分 | 服务方案 | 报价人应就法律服务编制服务方案,根据服务方案完整性、针对性等综合打分。根据服务方案最优、中等、较差三个档次,分别打分15分-25分、10-15分、5-10分。 | |
5分 | 响应程度 | 法律方面服务、响应情况综合打分:0-5分。 | |
项目报价(20分) | 20分 | 项目总体报价 | 满足采购文件要求且最后报价最低的报价人的价格为评审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报价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报价得分=(评审基准价/报价)×20(保留2位小数) |
八、报价文件的提交
报价文件一式两份(正副本),于2024年3月7日(星期四)下午15:00以前密封(密封封口处必须加盖公章)邮寄至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繁华大道7699号安徽省建筑设计研究总院股份有限公司苏女士,联系电话:0551-65195839,逾期不受理。
九、定标
1.本项目开标时间为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3个工作日。
2.本项目仅对中标单位进行通知,未中标单位不再另行通知。
附件1:
报价确认函
安徽省建筑设计研究总院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安徽省建筑设计研究总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常年法律顾问邀请招标文件》,我公司经研究后自愿参加贵单位组织的本次询价比价采购活动,并就采购项目进行报价。我公司提交报价文件正本 份,副本 份。我公司保证:
1.我公司已详细阅读、审核并充分理解了全部询价比价采购文件。
2. 我公司所递交的报价文件在询价比价采购文件规定的报价有效期内有效,在此期间内,若我公司中标,我公司将接受招标文件的全部约束。
3.我公司同意向贵单位提供可能另外要求的与报价有关的任何资料。
4.除非另外达成协议并生效,自接到贵单位的中标通知后,我公司将严格履行报价文件的承诺。
5.我公司承诺,提供的所有数据、资料、文件、证明、陈述均真实、准确、完整,没有任何虚假、误导性陈述和记载,没有故意隐瞒与选择证券事务常年法律顾问有关的重要事实。若有不实或者违背,我公司承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责任和后果。如中标,我公司将按报价文件的承诺履行各项责任和义务。
6.一旦我公司中标,我公司将遵照询价比价采购文件中的所有要求,并按询价比价采购文件的要求和内容签订合同。
投标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受托人:(签字、盖章)
联系人: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
投标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2:
被询价单位授权委托书
授权单位:
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号:
被授权人: 身份证号:
兹授权,上述被授权人代表我司参与安徽省建筑设计研究总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常年法律顾问询价比价采购项目。经授权,被授权人权限如下:
1.作为签字代表签署报价确认函和报价文件。
2.与安徽省建筑设计研究总院股份有限公司协商、谈判。
3.与本次询价比价采购活动相关的其他事宜。
本授权委托书自授权人签字之日起生效,至 年 月 日终止。
被询价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被授权代理人(签字):
年 月 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