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建筑设计研究总院股份有限公司
建设工程设计责任保险招标公告
一、项目概况
安徽省建筑设计研究总院股份有限公司是由安徽省建筑设计研究院改制成立的国有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公司拥有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城乡规划甲级、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甲级、市政行业(道路、给水、排水、热力工程)甲级、等资质,可承接各类民用和工业建筑的设计、城乡规划设计、景观设计、装饰设计、市政设计、装配式建筑设计与咨询、绿色建筑设计与咨询、工程建设可行性研究、电力与智能化设计、BIM设计与咨询、低碳节能研究技术咨询、光环境设计、乡村建设设计、工程造价咨询、工程项目管理、全过程工程咨询等业务。年设计费收入约2.8亿元。为保障公司权益,现拟选择一家保险公司为公司提供建设工程设计责任保险服务。
二、具体内容
(一)保险金额:累计赔偿限额2000万元;每次索赔赔偿限额750万元,其中每人人身伤亡赔偿限额20万元;
(二)保险期限:按年参保
(三)特别约定:
公司无需提供设计项目清单,设计合同,设计文件、文本材料,只需在索赔时提供出险项目清单,出险项目合同和出险项目有关的索赔材料无需其他特别约定。公司在列明的追溯期或保险期间内,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港澳台地区除外)完成设计的建设工程,由于设计的疏忽或过失而引发的工程质量事故造成下列损失和费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不包括港澳台地区法律)应由被保险人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
(1)建设工程本身的物质损失;
(2)第三者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
(3)事先经保险人书面同意的诉讼费用,保险人负责赔偿。
(4)发生保险责任事故后,公司为缩小或减少因本保险事故导致的对委托人的直接经济赔偿责任所支付的必要的、合理的费用,保险人也负责赔偿。
(5) 对不超过国家建筑设计防范等级标准的地震、雷击、暴雨、洪水、暴风、暴雪等自然灾害造成的上述第(1)、(2)项的损失也负责赔偿。
(6)对不超过国家建筑设计防范等级标准的火灾、爆炸造成的上述第(1)、(2)项的损失也负责赔偿。
(7)对于工艺类设计,建设工程的生产能力达不到设计合同中的工艺生产要求造成的返工等损失。
(8)未达到国家设计防范等级标准,在事故发生时不能有效阻止损失的发生或扩大而造成的损失。
三、服务期限
一年
四、投标单位资格及要求
1.经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批准设立,并在境内依法登记注册的中资保险公司和外资保险公司,营业执照合格有效。
2.本次投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中标后不得分包或转包。
五、投标须知
1.投标要求
投标文件应按照以下“投标文件构成”的内容、格式编制,并在相应的地方签字与盖章。
2.投标文件构成(见后附)
(1)报价函
(2)授权委托书
(3)投标单位营业执照、保险许可证
3.投标文件的提交
投标文件一式两份(正副本),于2024年4月7日(星期日)17:00以前密封(密封封口处必须加盖公章)邮寄至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繁华大道7699号安徽省建筑设计研究总院股份有限公司周工,联系电话:0551-62871309,逾期不受理。
4.谈判及中标
三年合计报价最低的投标单位中标,对未中标单位无解释义务。
六、定标
1.本项目开标时间为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3个工作日。
2.本项目仅对中标单位进行通知,未中标单位不再另行通知。
附件1:
报价函
安徽省建筑设计研究总院股份有限公司:
我方已详细阅读贵公司《安徽省建筑设计研究总院股份有限公司建设工程设计责任保险招标公告》,根据招标文件要求,我方向贵方提交本报价函。
1、 经我方认真考虑,本项目保险报价如下:
工作内容 | 保险费(元) |
建设工程设计责任保险 |
2、我方与本报价相关的联系方式:
姓名: 部门及职务: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
投标单位名称(盖章):
授权代理人(签字):
日 期: 年 月 日
附件2:
投标单位授权委托书
授权单位:
法定代表人(法定负责人): 身份证号:
被授权人: 身份证号:
兹授权,上述被授权人代表我司参与安徽省建筑设计研究总院股份有限公司建设工程设计责任保险项目。经授权,被授权人权限如下:
1.作为签字代表签署报价确认函和报价文件。
2.与安徽省建筑设计研究总院股份有限公司协商、谈判。
3.与本次投标活动相关的其他事宜。
本授权委托书自授权人签字之日起生效,至 年 月 日终止。
投标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负责人)(签字):
被授权代理人(签字):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