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对我司勘察专项年度集采“一、询价比价内容”澄清如下,澄清前内容为“服务期为定标之日后一个自然年度,单个供应商年度总合同额限价95万元整”,澄清后内容为“服务期为定标之日后一个自然年度,入选供应商年度总合同额限价95万元整”。